出租人出卖住房,承租人是否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
郴房网 2022-12-06 09:20:51 5995次浏览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关于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出租人出卖住房的,承租人对该住房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如果住房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了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何要求?
出租人出卖租赁住房并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卖通知后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否则视为放弃该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住房并依法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没有参加拍卖的,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七百二十七条、第七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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