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规!郴州二手房网签备案制度,全面落地在即!
郴房网 2026-07-02 09:31:11 224次浏览
2026年6月25日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新规对二手房交易流程、资金监管、经纪行业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范。
对于郴州打算买卖二手房的市民,以及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和从业者来说,这份文件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影响?今天小编为你划重点、讲明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图
01
网签备案全面推行
交易流程更加规范
根据新规,2026年底前各市州要全面落实网签备案制度,加快实现存量房自行成交、经纪机构成交的合同网签备案“全程网办、不见面办理”,严格执行先网签备案后申报缴税、办理贷款流程。
交易当事人应如实申报房屋状况、身份信息及成交价格。经纪机构应如实解释合同条款并留存告知确认记录,合同备案后变更或解除的,须由双方共同申请,注明理由并上传证明材料。
对依法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出售方应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受让方需书面确认已知悉危房信息。
02
交易资金统一监管
佣金也纳入其中
新规要求,各市州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存量房交易资金纳入监管,尽快牵头整合并运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账户统一管理、资金流向动态监控、划转条件系统自动核验、全流程闭环监管。
交易资金鼓励实行全额监管。当然,买卖双方若对资金监管范围另有约定,可按约定办理,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干涉或变相强制交易方选择或放弃资金监管服务。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佣金应纳入监管范围,具体解付条件应在经纪服务合同中明确,并与房屋交易价款划转节点相衔接。
这样一来,既防范了交易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也保障了中介服务报酬的合理支付,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权益都更有保障。
03
监管范围扩大
网络平台和涉房自媒体纳入管理
新规将实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或撮合交易的涉房网络平台、机构纳入经纪行业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信息核验义务。
对于以个人名义发布涉房信息的自媒体,若其行为已构成持续性、商业性的经纪活动,应引导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从业登记。
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履行对发布主体身份和房源核验码的核验责任。
这意味着,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个人自媒体,只要实质从事房源信息发布或交易撮合,都必须承担信息真实性核验责任,并依规办理相应登记手续,不再游离于监管之外。
04
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打击虚假房源、阴阳合同等行为
全省将开展存量房交易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
签订“阴阳合同”;
挪用交易资金;
中介违规服务等。
同时,将涉房自媒体、网络信息平台纳入监管范围,依法查处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制造市场焦虑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履行房源核验责任的信息平台。
这份新规的核心,可以用六个字概括:更规范、更透明。
对普通购房人和卖房人来说,交易流程更清晰,资金安全更有保障;对中介行业而言,门槛更高、监管更严;对涉房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而言,意味着不能再随心所欲发房源了。
新规已于6月25日起正式施行,在郴州买卖二手房的朋友,请务必留意这些新变化。
郴房网将持续关注新政在郴州的落地执行情况,第一时间为你带来最新动态。
附:新政原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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