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郴州出台稳楼市12条!
郴房网 2024-08-28 12:17:21 6752次浏览
近期,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共12条举措,释放了不少楼市利好!
强化信贷支持、强化公积金支持、购房补贴50%契税、支持人才等群体购房需求、支持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每一个对于当下的郴州楼市来说,都是强心剂!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重点内容吧~
首套房首付比例15% 二套房25%
取消房贷利率下限
本次稳楼市新政第一条“强化信贷支持”措施提到: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并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此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双缴职工和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新政的单缴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购新房补贴50%契税
2025年3月1日前,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进行财政补贴。
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
支持开发企业为特殊群体提供折扣促销
推动“郴州人才新政52条”落实落地,对符合新政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购房补贴。
支持开发企业为在我市创业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辅警、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合理折扣促销。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
按照国、省保交房政策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增强住房保障能力,释放房地产所需资金,促进良性循环。
保障子女统筹入学
支持非郴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在郴购房。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凭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总体来说,这次郴州稳楼市新举措,重点着力于稳定市场需求、提升市场信心、促进住房消费,将能释放的利好已经倾囊而出,期待接下来的楼市表现!
以下为《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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