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事关郴州预售商品房、房屋质保!
郴房网 2024-07-30 17:23:23 3835次浏览
7月初,《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提出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明确了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符合的条件,同时也对购房者的一系列权益进行了保障,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有哪些重要信息呢?一起来划重点~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文件截图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
《办法》提出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项目资本金到开户银行专户储存。实施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按照投资比例分期专户储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该项目资本金专户储存的凭证。
郴房解读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一方面,能确保开发商在项目中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投入,减少其对外部高杠杆融资的过度依赖,防控金融风险。
另一方面,充足的资本金,能避免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出现偷工减料、延误工期、烂尾等风险,保障项目质量及进度,维护购房者权益。
此外,有助于优化市场结构,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预售商品房需符合四个条件
《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高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他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已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①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凭证;
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⑤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⑥符合“工程进度达标以及已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
⑦商品房预售方案。
郴房解读
本《办法》明确了开发商取得预售证要求,从保障土地权益、确保建设合规性、保证工程进度与交付、规范预售市场四个维度出发,筛选出有实力、信誉好的开发商进入市场,减少不良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对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发商交房需提供质量保证书
并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办法》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并且,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限自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计算。
同时,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郴房解读
上述规定能有效保障购房者权益,让购房者在面对房屋质量问题时有明确的依据和保障。
同时,有助于敦促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为购房者呈现更高品质的人居产品,提升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全文如下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