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调节系数的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郴金委办〔2023〕1号)有关规定,2023年底个贷率为78.42%,现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调节系数。1.2024年贷款调节系数N取值16。首套住房贷款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1倍计算,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贷款(含首套)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2.执行时间是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本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口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2024年1月25日
首套房贷款额度=(借款人+配偶)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N+5)。如按贷款调节系数计算公式测算,首套房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最高可按30万元核定。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贷款(含首套)=(借款人+配偶)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N。按照本次通知,调整系数N取值16,执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总的来说,这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是一大利好消息,提升了一定贷款额度。①郴州公积金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单缴职工50万元,双缴职工60万元。(三孩家庭为:单缴职工60万元,双缴职工70万元。)②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二套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