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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城东一楼盘土地规划有调整

郴房网     2022-12-30 15:31:11    5063次浏览

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东城上筑项目土地分割事项重新公示》,具体公示详情如下: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截图


东城上筑位于郴州城东板块,青年大道与茶园路交汇处。

▲卫星图


东城上筑开发项目由于分期开发建设的需要,拟将东城上筑土地(总用地面积66965.80平方米)分割为东城上筑一期地块(包含1-8栋,占地面积39968.70平方米、东城上筑二期地块(包含9-12栋,占地面积26997.10平方米


▲总平面图

项目土地分割按以下两个方案进行:


方案一:先分割后合并

1、征求已购房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按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
2、原来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暂不变更;分割后,开发企业应将分割方案、分割后两块地的面积等信息在房屋销售场所和销售资料中予以公示,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共用宗地面积为分割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3、该项目最迟应在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前进行土地合并,合并后,房屋共用宗地面积为土地合并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方案二:分割后不再合并

1、征求已购房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按照开发企业所提出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
2、原来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暂不变更;分割后,开发企业应将分割方案、分割后两块地的面积等信息在房屋销售场所和销售资料中予以公示,原来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共用宗地面积为分割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3、开发企业应作出承诺:地块一的水、电、气、路等公用设施无条件提供给地块二作接口;开发企业承诺将地块二的某套房子作为地块二的物管用房;地块二的垃圾站另行配建或城管部门同意的其他垃圾收储方式。
4、上述约束条件对于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继受取得人具有同样约束力。

方案选择及签订补充协议

上述两个方案方案一为优先方案,只有在出现分割后客观上不能合并的情形时才启用第二方案。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业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包含上述两个分割方案等内容。

▲效果图

▲一期实景图丨12月21日

▲二期实景图丨12月21日

截至12月21日,东城上筑一期2-8栋均已封顶,1栋建至1层;二期土方工程施工中。



【编辑:雷鹏飞】
标签:郴州房产土地规划城东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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